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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家先生是二婚已经结婚在一起15年,现在老公发生意外不在了,现有一套房子是我自己的名字,是我俩结婚后买的,还有贷款40万没还完,现在是我自己每个月还贷款的,老公婚前有一个女儿一直和我们一起生活,现在23岁了已经工作了,我现在想咨询一下我这个房产应该和她女儿怎么进行分割?是每人各一半还是怎么样?另外她女儿的部分有没有我的赡养费那部分呢?她有没有对我赡养的义务呢?还有剩下的贷款她是不是也应该和我一起承担啊?如果她不承担还贷款,那剩下的40万我自己交的是不是和她没有什么关系啊,如果以后买房子了,我是不是要扣除40万,剩下的和她在划分呢?

婚姻家庭吉林省-长春市2021-08-30 20:43:2113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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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姜丽凤律师
    月帮助127
    吉林睿旺律师事务所
    你问了好多问题,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一半是先生遗产,由继承人共同继承。按你所述与继女形成抚养关系,那么她在你年老时有赡养你的义务。关于房屋贷款,你先生去世后你偿还的部分属于你个人财产,她不还房贷实际与继承关系不大,继承财产的价值截止至先生死亡时。
    回复于 2021-08-30 20:50:1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2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婚后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1-08-30 21:27:0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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