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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份刚入职一个公司 ,标明新人保护期是底薪3000加提成 ,保护期是三个月 ,之后的工资就是2000加提成,但是我做了一个月之后就离职了 ,去领工资,财务给我结的是两千加提成的标准 ,理由是我离职了 所以不能给我正常的新人保护机制 ,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劳动争议四川省-绵阳市2021-08-10 17:40:5918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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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秀娟律师
    月帮助0
    北京隆安(太原)律师事务所
    看一下劳动合同有没有明确约定
    回复于 2021-08-10 17:43:04 咨询他
  • 赵爽律师
    月帮助7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如果有劳动合同约定的话是违法的
    回复于 2021-08-10 23:52:1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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