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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的小孩不想收养了

其他安徽省-亳州市2021-08-07 18:44:1718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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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于伏海律师
    月帮助24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回复于 2021-08-07 18:51:25 咨询他
  • 李良律师
    月帮助23
    陕西谷正律师事务所
    你好,在被收养人成年之前,不能解除收养关系,除非收养人与送养人协议解除。
    回复于 2021-08-07 18:52:2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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