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屋登记的所有人为甲,乙认为自己是共有人,于是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甲不同意,乙又于3月15日进行了异议登记。3月20日,丙打算买甲的房屋,但是到登记机构查询发现甲的房屋存有异议登记,由于丙非常喜欢这套房子,于是当即付款,约定十日后办理过户。乙后来取得证据,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乙是房屋的共同共有人。(本题10分)问: (1)房屋存有异议登记是否能够过户登记给丙? (2)法院判决之后,乙是否有权要求丙返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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