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我是一名老师两个学校在一个校区,属于两个单位,对方学校的学生在我的课堂寻滋生事,我给予警告以后,他无动于衷并辱骂我,我进行了回骂,请问我违反教育法了么

其他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021-06-04 14:38:08130*****485

分享

律师回复

  • 孙春艳律师
    月帮助2
    黑龙江锦融成律师事务所
    当然违反了,狗咬了你一口,你也一样回咬狗一口呗,你说能吗
    回复于 2021-06-04 14:45:19 咨询他
  • 严洁琼律师
    月帮助0
    浙江浙同律师事务所
    实施制止对方寻衅滋事的行为,在合理范畴内的不属于违法行为。
    回复于 2021-06-04 15:18:21 咨询他
  • 仇伶律师
    月帮助0
    湖南奉宪律师事务所
    你的行为还是欠妥的。
    回复于 2021-06-04 16:14:19 咨询他
  • 朱忠良律师
    月帮助0
    上海星瀚(武汉)律师事务所
    没有违反,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建议报警处理。
    回复于 2021-06-04 16:24:57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598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对方辱骂你可以保存好证据,维权,但是不能进行回击。
    回复于 2021-06-05 17:05:49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32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