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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21年2月18日在邯郸信息工程学校入职,担任班主任及美术讲师职位。近期因为个人原因需要继续考博,向学校提出了离职申请。(本人现为试用期)学校给我的答复是:同意离职但是不发放上月及本月的工资,理由是:当时在签订学校劳动合同上明确写出:员工必须干满整学期,否则不发放工资。 但是当时本人父亲就怕意外发生,特意询问:如果真有特殊情况,虽然没满一学期可以离职吗?行政工作人员的回复是:若将工作交接完毕是可以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有了这样的回复本人才安心签下劳动合同。 且学校到现在也没有给过本应该属于我的那一份劳动合同。(合法吗) 本人疑问: 1.学校以没有干满一学期为理由克扣本人的工资合法吗?

劳动争议河北省-邯郸市2021-05-15 11:45:2117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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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玉山律师
    月帮助0
    辽宁盛恒(长春)律师事务所
    双方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1-05-15 12:00:30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1-05-15 12:01:22

      学校的做法合法吗,且若不合法的点是什么呢?

  • 齐松梅律师
    月帮助0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这种条款有违背劳动法的嫌疑,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追回拖欠工资。
    回复于 2021-05-15 12:27:36 咨询他
  • 雷清智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新天律师事务所
    不合法。只要提供了劳动就必须给报酬,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劳动者的报酬。
    回复于 2021-05-15 12:44:55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1-05-15 13:48:36

      我手里并没有在学校签订的合同,这样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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