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1年2月18日在邯郸信息工程学校入职,担任班主任及美术讲师职位。近期因为个人原因需要继续考博,向学校提出了离职申请。(本人现为试用期)学校给我的答复是:同意离职但是不发放上月及本月的工资,理由是:当时在签订学校劳动合同上明确写出:员工必须干满整学期,否则不发放工资。 但是当时本人父亲就怕意外发生,特意询问:如果真有特殊情况,虽然没满一学期可以离职吗?行政工作人员的回复是:若将工作交接完毕是可以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有了这样的回复本人才安心签下劳动合同。 且学校到现在也没有给过本应该属于我的那一份劳动合同。(合法吗) 本人疑问: 1.学校以没有干满一学期为理由克扣本人的工资合法吗?
劳动争议河北省-邯郸市2021-05-15 11:45:21176*****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