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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与新东方签了正式聘用一年的合同,与校方代理人起冲突,代理人不给工作内容并强行解雇,还有半年合同到期,可以劳动仲裁或者是继续工作吗

劳动争议辽宁省-沈阳市2021-05-07 11:21:2715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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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朱忠良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这个要看签订的是什么合同?一般来说,大学生是不能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回复于 2021-05-07 11:23:03 咨询他
  • 徐亚军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上班时间是什么样的
    回复于 2021-05-07 11:28:00 咨询他
  • 毛高文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单位是不能无故辞退劳动者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存在下列事由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并解除合同,并且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因此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上述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你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1-05-07 19:28:0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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