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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饭店上班,当时开工资说4000-4500老板说可以,最后工资给了3600,并且工资没发完压了半个月的工资,然后我觉得工资太少了说干了这几天不干了,老板说好,现在要走了老板不让走并且说走了不给工资,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个情况可以去劳动局仲裁吗

劳动争议安徽省-阜阳市2021-05-06 10:45:2218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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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磊律师
    月帮助703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属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纠纷可以申请仲裁的。扣押的工资可以要求补发。
    回复于 2021-05-06 10:48:0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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