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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班倒12小时工作制,每月出勤28天,考勤表张贴在车间,拍照打印后作为休息日加班证据,可是劳动仲裁委以非原件又没有公司盖章为由不予以采信的裁决合法吗?

劳动争议江苏省-泰州市2021-04-29 18:06:0217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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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毅律师
    月帮助14
    江苏凡创律师事务所
    这种证据不是原件,劳动局没有问题
    回复于 2021-04-29 18:10:38 咨询他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105
    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
    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如果你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的
    回复于 2021-04-29 18:11:07 咨询他
  • 周青律师
    月帮助0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这个是证据上的规则,需要提供原件,因为你的证据的特殊性,无法获得原件,你可以通过录制视频和找证人作证的方式加强证据
    回复于 2021-04-29 18:16:54 咨询他
  • 朱忠良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两年之内的考勤记录,可以要求单位提供,这属于单位的举证范围
    回复于 2021-04-29 18:50:4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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