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本人和一用人单位签了一年劳动合同,但是甲方是劳务派遣公司,试用期三个月,我只干了20多天就不干了,因个人原因,直接给用人单位经理打电话辞职,给人事专员发了一条信息,没有书面申请,现用人单位要以我无故旷工三天自动离职,按公司规定扣我百分之四十工资,并且扣除在入职时收取的五百劳保押金,我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陕西省-榆林市2021-04-11 11:36:25150*****910

分享

律师回复

  • 李良律师
    月帮助22
    陕西谷正律师事务所
    你好,只要有证据证明已经提出离职申请,且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均同意,单位就无权扣除工资及押金
    回复于 2021-04-11 11:42:01 咨询他
  • 徐大森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您好,单位没有罚款的权利,建议您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拿回被扣的工资。
    回复于 2021-04-11 11:48:35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