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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请问,我是应届毕业生,和招聘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合同规定:甲乙双方不履行合同,须赔偿另一方6000。合同有效期是2021年9月1日开始。如果不想去这个学校上班,是否需要赔这6000元钱?

合同纠纷安徽省-芜湖市2021-03-31 19:25:4017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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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周巍律师
    月帮助101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要看给学校是否造成了6000元损失,如果对学校实际并无任何影响,可以不支付违约金
    回复于 2021-04-01 00:18:2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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