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实习大学生,在一家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部内工作,公司招聘单页写着入职满3个月即可享受每年36天带薪休假;而合同附件新员工入职须知写着因工作需要,项目部白班员工周六、日按项目部安排正常上班或轮休,未休的休息日实行每半年集中休假一次; 运行班(实行四班三运转)的员工可自行调班并报相关领导批准进行调休(因调休产生的加班不计加班工资)。凡符合正常集中休假的人员,每半年可享受一次交通费用报销,报销标准为家庭地至公司项目部的火车票硬座价格,并需提交并需提交本人的真实、有效车票。 我从12月07日入职至今,因公司种种原因,导致我想离职,而入职至今仅休假两天,离职前能否申请带薪休假(不报销往返路费)
劳动争议重庆市2021-03-26 23:56:03173*****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