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6年参加工作,任职司机,单位性质市一-级国家机关,2008年单位给交的社会保险,2013年成立市级下属的区级国家机关被派去开车至今,在新的单位2013年至今签订两次劳动合同,二次合同2021年3月份到期,到期后单位要求我签订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我不签单位要不用,我能得到什么赔偿,能要求单位补缴2006到2008年的社保吗?
劳动争议吉林省-松原市2021-03-11 08:48:41138*****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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