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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6年参加工作,任职司机,单位性质市一-级国家机关,2008年单位给交的社会保险,2013年成立市级下属的区级国家机关被派去开车至今,在新的单位2013年至今签订两次劳动合同,二次合同2021年3月份到期,到期后单位要求我签订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我不签单位要不用,我能得到什么赔偿,能要求单位补缴2006到2008年的社保吗?

劳动争议吉林省-松原市2021-03-11 08:48:41138*****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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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103
    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求单位补交社保
    回复于 2021-03-11 08:52:47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1011
    湖北秋筠律师事务所
    您好!您可以要求劳动仲裁。可以要求对方给经济补偿金。
    回复于 2021-03-11 08:53:52 咨询他
  • 刘志涛律师
    月帮助178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去社保局投诉。
    回复于 2021-03-11 08:57:30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89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期间没有正常缴纳社保的可以要求给你补交。
    回复于 2021-03-11 11:15:4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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