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家公司工作了5年,在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下,2020年12月份公司行政人员口头上对我进行劝退,我对公司提出申请经济补偿,公司不同意。2021年2月份把我的工作安排给其他同事,并交代其他和我岗位工作有联系的同事,不要在把工作交接给我。请问如果我自己提出辞职,是否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如果需要劳动仲裁,我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劳动争议广东省-广州市2021-02-20 21:18:3015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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