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山西汇丰鑫驰药业公司上班,2014年10月1日休产假,直到2020年11月回到岗位上班。因生育保险有疑问。明细上写到应当给我报销15900,实际给了我9500,现在公司说因我长时间没有上班要扣除公司代缴的一年保险费用,还要扣除国家给的四个月工资。这个符合规定么?请给予帮助!
劳动争议山西省-阳泉市2021-02-10 09:14:0713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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