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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江西宜春,因公司人手不足公司招聘了外包客服,蒙某揽收各个网点职位然后自己招人,20年五月份开始工作,后工作至21年12月23日,蒙某一开始承诺做满三个月底薪两千八,未签合同,办公地方在蒙某家里,后续我得知公司给出的底薪是三千,话补一百,全勤一百,提成按照百分之三十五,而蒙某每月只发两千五底薪一百话补无全勤,工作上的事蒙某都是叫我跟公司对接,很少过问,20年12月23日公司回收异地账号,未给予任何补贴,后公司照例按照公司薪资结算给蒙某,蒙某结算我底薪一千六提成百分之三十,余下百分之五蒙某说算在她家办公的水电费,从入职到被辞退她一直未说在他家办公是我们承担水电费,请问这样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劳动争议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2021-01-20 01:13:28176*****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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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112
    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1-01-20 06:42:56 咨询他
  • 朱瑞律师
    月帮助0
    陕西泽界律师事务所
    您好,如果是蒙某个人招工,您与他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蒙某,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回复于 2021-01-20 13:15:5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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