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期末考试前几个星期发现自己怀孕了,后来有流产现象,就到学校请了3天假,以为休息三天就可以,后来去了学校上了一天班,发现还是流血,接着到医院开了证明,到教育局请了一个星期假,看情况怎样,后来发现不稳定,又到郴州开了证明,请了15天假,后来就没有请假了,校长让我交1600代课费,我认为要出示学校的制度,他说没有,按照以前有个教师请两个多月的保胎药,她交了2000元一个月的代课费,你折合算起来就要1600元,我算了一下,我们学校我们到教育局请了病假,如果按照学校代课制度,我不应该出这么多代课费。最多700元,请问,这样怎么替自己维护权利?
劳动争议湖南省-郴州市2021-01-17 19:22:11151*****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