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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招投标公告时没有告知租赁户门面打包招标,未通知租赁户商铺打包招标违反法律规定,损害租赁户的优先租赁权和知情权,这一说法有什么依据?

侵权维权贵州省-贵阳市2020-12-28 20:13:05139*****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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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平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实际上,我国不管是合同法还是其他法律,并没有法定的“优先租赁权”,相近的权利有《合同法》第230条规定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回复于 2020-12-28 20:17:3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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