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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方,有一名外聘职工2007年入职,2010年通过第三方劳务服务中心与该职工签订合同,合同2年延期一年。到期后,找到了一家物业公司,我单位与物业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物业向职工发放工资和五险一金,但物业公司未与职工签订合同。2020年,物业公司到期,新物业公司接手,新物业公司与职工签订合同时,职工提出与新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对他工龄有影响,要求单位赔偿劳动补偿金,请问是否合理。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0-12-22 22:20:00189*****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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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秀娇律师
    月帮助0
    湖北鼎诚律师事务所
    您好,按您说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回复于 2020-12-22 22:22:37 咨询他
  • 方密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弘愿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这个劳动合同的订立状况不是很合理。
    回复于 2020-12-22 22:23:59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12-22 22:25:58

      具体哪里不合理?单位有支付补偿的义务吗

  • 龚熠宗律师
    月帮助0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不合理,就说劳动关系是物业公司和他之间的“”
    回复于 2020-12-22 22:48:36 咨询他
  • 彭功平律师
    月帮助0
    湖北金雅律师事务所
    你好,您可以问清楚那个合同具体情况
    回复于 2020-12-23 08:52:25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12-23 09:12:19

      具体哪个合同?需要追问合同哪些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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