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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情况我是2017年买房当时没有预售证但是交全款可以入住,所以没收房,预售证今年10月份才下证的,我现在收房现在物业让我补交18年至今的物业费,这种情况物业收费合理吗?物业说2018年入住了算收房了,让我补交,我现在收房也要补交之前的物业费吗,是否合理?

侵权维权海南省-海口市2020-10-25 14:23:4318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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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高玉龙律师
    月帮助0
    上海兰迪(青岛)律师事务所
    以开发商给你交房的时间开始计算物业费
    回复于 2020-10-25 14:37:1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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