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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农村的今年4月底我和六个朋友去河里电鱼被警察抓了,我们一共就电了十斤鱼左右,定我们一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了三个月缓刑六个月,根据国家法律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我不太理解我们电的也不多,为什么不是罚金的档次

刑事辩护北京市2020-10-18 08:31:4813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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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于伏海律师
    月帮助24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
    建议您上诉。只能这样。
    回复于 2020-10-18 08:49:18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0-10-18 08:50:09

      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律师回复: 2020-10-18 09:00:56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08年6月25日 公通字(2008) 36号)(节录) 第六十三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战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四)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五)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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