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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下,未经同意盗取他人照片进行捏造p图进行侮辱,与当事人聊天辱骂后,将照片发布微博,并且每条微博内容都是辱骂内容,同时发布内容的微博头像也是侮辱性的p后的照片,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了对公民名誉权的侵犯,还是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此外,微博平台对这种词汇头像监管不力导致个人信息散布是否也在期中要负责任?在这里我特别说明下,就是我暂时没有办法获得侵权人的具体住址,只有一部分的网络联系方式。希望律师能尽快回答我的问题,提前致谢,祝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侵权维权安徽省-合肥市2020-10-16 01:46:0517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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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范宏宇律师
    月帮助0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首先向微博平台投诉要求删除相关内容,并提供对方信息。对方已经侵犯了肖像权名誉权。5可以起诉
    回复于 2020-10-16 07:46:3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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