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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前段时间和朋友一起去南京考察一家奶茶店,店员说有优惠政策,必须先签个合同,我们在她一通说辞下稀里糊涂签了合同交了5000块钱,现在我们不想代理这个品牌,以后后期投入并不公平,但是我们也并未使用他的品牌,而且他的合同明显对自己很有利,我们希望要回部分钱,但是沟通无效,说就说我们签了合同

合同纠纷江苏省-南京市2020-10-14 09:04:13180*****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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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林翠萍律师
    月帮助527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是你们自愿签订的,内容不违法的话,双方都要遵守合同约定,你们不想履行合同属于违约。
    回复于 2020-10-14 09:07:06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10-14 09:15:27

      我们签的合作协议,第六条有说,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予以遵守并履行。6.2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提前终止合同,守约方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向违约方额外收取50%违约金。这一条看起来比较有争议,我们交的钱在合同最后手写的2020.9.20号收取乙方5000元合同款,剩于(错别字)尾款75000元选址之前补款35000,剩于4万元学习之前补齐,否则当违约处理。

    • 律师回复: 2020-10-14 09:18:50

      你们合同约定的很清楚,合同签订后生效,双方都要共同遵守。后面手写添加的是你们自己添加的,也能说明出于你们自愿,你们不遵守,对方是可以追究你们违约责任。你说的争议又是指什么呢?

  • 饶梅英律师
    月帮助3
    湖北宏朗律师事务所
    需根据你们合同具体约定分析
    回复于 2020-10-14 09:10:3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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