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12月11日到四川金元物业服务公司入职,至2020年8月6日,4年7个月零26天!用人单位也沒有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于2020年8月6日下午电话通知我去公司办离职手续,无故与本人解除劳动关系!现我沒有上班,用人单位也没给付住何经济赔偿!我请问一下,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经济赔偿吗!具体包括那些方面的内容
劳动争议四川省-达州市2020-08-08 13:50:02152*****011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