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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朋友今年51岁,去年年底拿了当地的社保工资800多元一个月,在一事业单位做合同工18年,之前单位一直有签劳动合同,但这几年却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而且之前在这个单位工作的合同工都是做到55岁才退休回家,昨天突然被单位告知要辞退她,并被告知只补偿她三个月的基本工资,伍仟多元,给他的账户上月被确诊为肝癌,刚动完手术回家,家里有一孩子,刚出去打工,一个孩子还在读初中,家里还有双方父母需要赡养,生活来源只靠她一个人,请问单位这样做是否有违法劳动合同法?

劳动争议广东省-韶关市2020-07-24 20:48:12136*****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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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唐伟成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
    己达到退休年龄,不属于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可以不承担劳动法的义务
    回复于 2020-07-24 21:57:2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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