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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中为实缴出资,但转让股份时并无任何协议,也无转让对价约定,并没有行使股东权利,也没有享受过公司分红,对公司经营更没有知情权和实际股东权利。这样的陈述,对股东连带责任有帮助吗?

公司法律云南省-昆明市2020-07-16 22:14:03159*****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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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江浩律师
    月帮助37
    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
    工商登记中有股东身份,基本上就要承担责任的
    回复于 2020-07-16 22:15:25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07-16 22:22:15

      公司欠债,实缴的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 律师回复: 2020-07-16 22:23:15

      出资实缴过并且没有抽逃的不需要承担

    • 用户追问: 2020-07-16 22:28:19

      公司的货款被法人挪用公款不还,导致欠债,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 律师回复: 2020-07-16 22:29:46

      只要你本人出资到位没有抽逃就不需要

  • 郝风才律师
    月帮助0
    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
    实缴出资的话,不用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于 2020-07-16 22:27:0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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