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商场做销售同一个品牌做了10年了,原本都是两年一签合同,今年新换了一个领导给我改为一年一签,由于和新领导的原因,工作进行下去很难了,她也不辞我,决定离职,合同上说要提前30天申请,可是我打算把账务,货品等店里的工作交接清楚,然后当天告诉她,我第二天就不来了,也不写离职报告,口头告诉她不干了,对我有什么影响吗,公司会不会也不给我离职书,还有我当月工作几天的工资会不会也不给了,会不会公司就视为没有提前30通知自动与我解除合同,会不会公司还需要让我写手写的离职报告,我可以有机会谈一些补偿吗,因为工作也满10年了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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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成帅律师月帮助0人辽宁攻盈律师事务所您好,第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建议采取法定形式解除劳动合同,避免日后产生纠纷;第二,如因您个人原因离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第三,开具离职证明及结清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第四,不存在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的说法。回复于 2020-07-04 14:13:2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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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0-07-04 14:38:50
口头离职,会不会按合同上说的旷工3天,就解除合同,我在所有工作交接完成,不来了不写离职报告的情况有什么纠纷,口头离职是因为我提前30天告知,她不会让我立刻走,我想说完就不做了,我们签署合同是第三方德科,我想问下我走了是不是她们必须要联系我签离职报告,这种情况有机会谈判补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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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7-04 17:23:51
德科公司如是劳务派遣单位,你与德科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离职应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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