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公司未付2月工资,已在常州劳动中心仲裁,现已满2个月网上传唤期和1月申诉期,刚发现签订的合同里有一条为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均有权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的一方,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当日起十余,日内,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在上海,我是要重新去仲裁吗?这个异地仲裁是否有用?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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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磊律师月帮助46人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申请劳动总裁可以在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是工作地申请。你已经在常州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立案的话那么就是符合申请条件的。回复于 2020-06-27 22:46:44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0-06-27 22:49:14
过了执行期,对方还没有支付工资的话,我是在常州本地法院要求执行,还是要跑去上海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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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6-27 22:59:28
一样的,可以在公司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是工作地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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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0-06-27 23:04:58
我门是去年7月开始,2月工资未付,至今没人联系我门,是否符合恶意拖欠工资,在要求执行原本工资的基础上,是否可以追加25%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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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6-27 23:10:02
你这个可能不符合支付25%经济赔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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