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三个多月,劳动合同没有签订,突然公司说我不符合用人要求,要求我主动辞职,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上说明,六月四日转正,并且在六月七日,周一,突然说转正需要考试,这个在应聘以及劳动合同,以及公司制度里未加反应。想请问律师,这种要求我主动辞职,是否合法?我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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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磊律师月帮助53人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公司做法不合法,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回复于 2020-06-22 16:34:55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0-06-22 16:36:55
我应该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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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6-22 16:37:35
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然后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另外你还可以主张两个月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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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0-06-22 16:38:25
如果合同是给我了,因为自己忘了没有签订呢,但是劳动关系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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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6-22 16:49:48
那前面的经济赔偿金,你是可以要求的,只是后面没有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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