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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9年6月13日在工地上受伤,造成胫腓骨粉粹性骨折加了内固定,老板赔付了医疗费,养伤期间给我发了3个月的工资,马上就快到一年了老板始终没带我去做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我自己去做的话又没有什么能证明劳务关系,只有银行的工资流水和保险单号能证明吗?还有十三天就满一年了,请问还来得及吗?

劳动争议湖北省-宜昌市2020-05-24 16:21:3815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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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陈红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尚泰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携带日常工作资料,比如工作牌,工资流水,考勤表等或者工友同事的证人证言去申请。或者携带上述资料去申请劳动仲裁,认定劳动关系后再去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于 2020-05-25 18:42:47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0-05-25 18:43:21

      来得及,您抓紧时间,两个地方同时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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