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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请问在农村自己修的平房,自己铺的水泥地坝,那个水泥地坝的使用权归不归自己所有,属不属于私人财产,村委书记和村委领导有没有权利在未经过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开着挖土机从地坝里经过,结果把自己地坝压坏,把平房震裂,这种情况属不属于侵权?谢谢回复,麻烦了。

侵权维权四川省-巴中市2020-05-08 14:04:0318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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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牡律师
    月帮助57
    湖南华方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已经造成了侵权应当赔偿你的损失。
    回复于 2020-05-08 14:10:36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05-08 14:25:09

      请问律师,村委书记说只有房屋屋檐滴水的范围之内才属于自己的权利,地坝范围不属于自己的权利,他们是为公家办事,为了给一个村民办理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要挖掉老房子,修新房子,所以才开着挖土机从水泥地坝里经过的,所以他们想过地坝就过地坝,不同意也得过,这种说法有法律依据可循吗?

    • 律师回复: 2020-05-08 14:26:07

      过是可以,但是不能告损坏东西呀!

    • 用户追问: 2020-05-08 14:30:27

      哦哦,好的,谢谢律师,那么赔偿的话应该是由村委及村委领导赔偿,还是由那个要办土地增减挂钩的村民赔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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