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你们好!我儿子出生于1991年,儿媳出生于1997年,他们于2015年腊月举行了结婚议式结婚了,当时儿媳18岁,因婚年不够年份,没有办理结婚证的,结婚一年后生下了一个女儿,至去年冬月又生下了第二个孩子,在医院生第二个孩子的时候,我儿子交了医院的费用钱,把她在医院接回家坐月子,等在我家坐完一个月子后,儿媳说这孩子不是你家的后代,然后就抱着孩子走了,意思就是说:这孩子是另有其人(第三者的),并且现在和孩子都住在第三者家中,请问律师专家们,帮我把这案情分析一下,我们是不是可以告她为重婚罪吗?这种情况她是否构成重婚罪?其中包括这个第三者。帮我分析一下,我们起诉她和第三者,有没有胜诉的可能?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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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龙律师月帮助3人湖北元本律师事务所你好,他们没有领取结婚证这属于同居关系不是正常的婚姻关系,他俩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告不了重婚。回复于 2020-04-20 22:56:07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0-04-20 22:59:04
可我的媳妇是已婚的,她应该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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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4-20 23:01:08
我是说你儿媳妇和你儿子,你不是说因为没到年龄没有结婚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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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0-04-20 23:01:30
第三者与已婚人同居,不构成重婚罪和破坏婚姻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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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4-20 23:03:19
你儿子跟你儿媳没有领取结婚证不是法律上的结婚,法律上结婚以结婚证为准,婚礼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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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0-04-20 23:33:10
法律上不是有,事实婚姻么?这应该算是事实婚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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