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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有三个女儿 有两个前妻 大女儿和二女儿为第一个前妻的孩子 离婚后 大女儿归前妻 第二个女儿归我父亲 然后和第二个前妻上了第三个女儿 离婚后三女儿归前妻 因为第一次离婚把两个孩子分给各方 所以没有赡养费 第二次离婚 赡养费给了三女儿 而且三妹毕业后把这几年的赡养费全部还了回来 现在父亲去世 也没有立遗嘱 父亲有三个房子 那么这三个房子会不会分给三个女儿?

婚姻家庭西藏自治区-拉萨市2020-02-16 18:43:10177*****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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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秀娇律师
    月帮助0
    湖北鼎诚律师事务所
    您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配偶父母子女了继承
    回复于 2020-02-16 18:58:4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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