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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老公第一次婚姻2011年没领结婚证就给对方拿十万元买房子,婚后二年感情不和离婚,2014年离婚,法院判给孩子750抚养费,他因为没有工作就没有付孩子抚养费,而且女方还欠他十万元,2016年被对方起诉后强制执行,变成失信人了。我和老公2015年结婚又生育一个孩子,请问没有工资收入,又有了孩子,是不是应该减少抚养费呢?而且他婚前给女方十万元是不是应该算做抚养费一部分呢? 沈阳刘律师

婚姻家庭辽宁省-抚顺市2020-02-14 15:48:4915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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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保安律师
    月帮助14
    北京中伦文德(武汉)律师事务所
    你好,我是王律师,你这个问题有些复杂,我可以帮你详细解答一下,你通过平台打我的电话就可以了。
    回复于 2020-02-14 21:11:0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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