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号来的(未成年)01年12.16号才成年,入职没有签劳动合同,期间也想离职,一直犹豫,本身性格内向了点,(有点心理问题)押半个月工资,12.7号来的试用期三天,做了37天,不想做了,是一名服务生,餐饮,本来这职位就挺卑微的,问大家,十一月七号到三十号发这些天的工资,算了下不到2000元,店长说辞职的要提前交辞职报告,因为那时候还在犹豫,没有交,去问过了,现在辞职的话,等于给公司人员造成损失,没写辞职报告要罚款500多,要做到2月份等找到人,在让我离职,刚才在网上看到,没有签劳动合同,离职,造成人员损失,用人单位不得寻求赔偿,自己租房,还欠了一些钱,求解答。
劳动争议浙江省-宁波市2020-01-13 19:45:5015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