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要求我们去银行转账,但没有没有给我们任何书面上的文件,且汇款账号是个人账号!要求我们转账后打银行回执单给他,他在出具信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其他海南省-海口市2019-12-23 14:38:05139*****49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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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伏海律师月帮助23人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你好,绝对是假的。取保候审不是这样搞。学校一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第八十四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门账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一次性将保证金存入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门账户。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保证金应当由办案部门以外的部门管理。严禁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吞保证金。回复于 2019-12-23 14:46:04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