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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汪清的,几年前借钱给桦甸的一个人十万元钱,第一年给我了利息,借条写好半年给我,2014年经过派出所调节给了我三万,剩下的至今没有给我,以前打电话还接现在联系不到他,请问我该怎样要回我的钱

债权债务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2019-12-02 14:45:3015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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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江浩律师
    月帮助38
    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法院直接起诉的,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回复于 2019-12-02 14:51:50 咨询他
  • 徐少华律师
    月帮助0
    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
    你好,一般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你应该在借条到期之日起三年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19-12-02 14:52:4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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