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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年在南京地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由于本人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但是我没撞他,是他自己雨天急刹车摔倒 摔断胳膊,后来在派出所处理 要求赔偿5万元,我赔几千块钱,后来没赔了 现在法院传票过来 上面写的是赔偿10万元 中间加利息 和其它费用。

侵权维权江苏省-扬州市2019-10-02 09:48:2613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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