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资讯> 民间借贷> 个人债务> 资讯详情
将贷款高利转贷给他人进行牟利,有可能要坐牢?听听律师怎么说
陕西勤博律师事务所魏兴宁律师表示,有些人为了赚钱,通过编造虚假理由,从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农村信用社、城市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信贷资金后,又以比金融机构贷款利率高出许多的利率将套取的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转贷他人,这种行为涉嫌高利转贷罪。

★★★如果行为人只是将自己的剩余资金借贷给他人,不构成犯罪

一、立案追诉条件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

二、目的明确,要赚钱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

三、先套贷,后高利转贷

(一)编造房屋装修、购买二手车等虚假理由,从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农村信用社、城市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信贷资金,即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

(二)以比金融机构贷款利率高出许多的利率将套取的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转贷他人

1.参照利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2年1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7%5年期以上LPR为4.6%。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2.高出许多的利率,到底是多少?

观点一,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2010)闸刑初字第900号认定,行为人通过转贷谋取服务费的行为本质属于转贷牟利的行为,其收取的服务费高于银行基本利率即可以视为高利转贷行为,高利转贷中的“高利”即指高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而非民间借贷中所要求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观点二,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2010)闸刑初字第900号高利转贷案审判要旨:只要行为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实施了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并高利转贷给他人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本罪。高利转贷行为所涉及的资金直接来源于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其侵犯的客体除利率管理制度,还有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管理秩序等。高利转贷中转贷利率具体高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多少,并不影响高利转贷罪的成立。

四、刑期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新闻时事、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作品内图片源于网络。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联系客服告知,我们核实后将立即删除。
魏兴宁律师
魏兴宁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甘肃开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全国律师执业资格。 先后执业于甘肃静宁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参与办理了大量的诉讼及非诉讼案件,长期专注于为刑事被告人辩护人、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刑事法律业务以及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代理(二审),办案经验丰富,尽职尽责,多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向我咨询
4
您的鼓励,将成为作者的创作动力。

继续阅读相关文章

魏兴宁律师
入驻律师
全部文章197

推荐阅读

热门文章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