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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不稳定一定不能维权吗?
专利权利的核心是“垄断换公开,创新换奖励”,全世界的专利立法都是为了鼓励技术创新,通过附期限的垄断性利益激励发明者的同时,也换来对技术的强制公开,让社会大众中有能力有才智的人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继续勇攀科技高峰。

专利作为工业社会的主要智慧成果权利,现在在中国国内面临冰火两重天的评价,一方面大众觉得这个权利规格很高,你看美国就是用技术专利来打压华为和中国半导体行业,给国内带来巨大损失;另一方面发明专利的服务费都低到了耸人听闻的800元,大众实在很难把800元和高端权利划上等号。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撕裂的局面呢?这个应该从专利本身历史和性质聊起。

现代专利权起源于英国,标志性文件就是1624年的《Statute of Monopolies》(一般译为垄断法),是商品经济进入技术时代的必然产物,最初是由国王签署的带期限的垄断独占权。所以专利权利从诞生之初就依附于工业生产,天然具有垄断性、利益性和期限性。西方世界几百年来都是技术领导者,为了获取高额的垄断利益,所以不遗余力的推广这项权利,将其作为西方秩序的基本秩序之一去运行。

中国打开国门后,作为落后的学习者,必须依照西方世界的规则承认专利权,所以颁布了《专利法》,中国制造业为国外专利付出高额使用费或者商业利益。西方国家一直靠着研发利润过着高福利生活,第三世界国家通过制造和组装赚取微薄利润。这种玩法持续了上百年,中华民族的加入改变了西方国家的预期,中国成为全世界有名的“发达国家粉碎机”。

这里讲个真实的事,律所有一家专门做净水器代工的企业,同时为国内外企业生产净水器,德国客户的净水器可以生产20年不进行任何变革,中国客户基本一年一个新品,每个新品还要有不一样的卖点。国内客户的要求逼得这家企业在净水器的智能化、人性化、小型化、美观化方面飞速发展,每年的专利数量从几件暴涨到上百件,大部分专利都不是对技术革命性的变化,而是对净水器如何更好适应中国客户需求的小范围的变化。

但是就是这些迎合需求的小范围的变化,国内净水器市场上外国品牌已经溃不成军,国内品牌异军突起,用更好的用户体验和更低的价格快速占领国内净水器市场,现在市面上还能看到的国外净水器品牌基本都是国内团队运营的,几乎见不到多少真正的外国品牌。

中国人聪明、勤奋、遵守规则又善于变通的民族特性,导致几乎所有中国人涉足的行业都在不停迭代,同时导致中国专利申请数暴涨,在全球范围内占据了绝对数量优势和比例。但是也因为很多专利代表的技术并不是革命性的,撰写难度不大,对专利代理人本身的素养要求不高,所以从业人员越来越多,在激烈的内卷下,服务费一降再降,现在惊闻业内都爆出了800元的地板价。

既然中国企业大部分专利都只是现有技术的优化,那么是不是这些专利就没有价值,不能获得专利本应获得的垄断性利益呢?当然不是,只要企业作出了创新就应该获得奖励,也可以获得奖励。以前文讲的净水器为例,我们都知道净水器就是用不同孔洞的滤材过滤自来水,去除水中杂质后再进行使用,这是净水器的核心技术逻辑。

同一个技术的净水器,一个净水器就是用来过滤水的,一个净水器有夜光、有寿命显示、有加热功能、有制冷功能、有恒温功能甚至有感应放水功能,你作为消费者你愿意买哪款?如果两款净水器价格差异不太大,即使后一款净水器稍贵,你是不是更愿意加钱图个方便舒适?那谁能说这些附加功能的技术没有市场价值?既然能创造价值,那附加功能的专利凭什么不能获得市场垄断性利益的奖励?

专利权利的核心是“垄断换公开,创新换奖励”,全世界的专利立法都是为了鼓励技术创新,通过附期限的垄断性利益激励发明者的同时,也换来对技术的强制公开,让社会大众中有能力有才智的人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继续勇攀科技高峰。作为后发性工业国,中国充分认识到自己需要借助西方世界的技术去发展科技,在很多领域中国都是追赶者,所有中国专利立法时专门为非革命性的技术设置了一种专利类型——实用新型专利。

这个名字就起得非常直白接地气,只要是实用的、新的,国家就允许你申请专利,就给你垄断性利益。虽然垄断时间只有十年,短于发明专利的20年,但这是国家对你创新行为的认可。这里强调一下,美国和欧盟并没有实用新型专利,只有保护设计美感的外观专利和保护技术发展的发明专利。几百年来,西方一直是技术开创者,只承认和保护创造性更高的发明专利,这个设置一方面是他们的技术自信的体现,一方面也是他们技术傲慢的体现。

这种技术傲慢导致中国企业技术接近时,西方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因各种各样的落后被降低,所以只要中国进入西方垄断的行业,西方就会迅速失去这个行业的市场份额,被花样百出的中国产品打得溃不成军,中国就成为了这个行业的“粉碎机”,不管是过去的盾构机还是刚刚发布的比亚迪仰望,都充分展示了中国人的聪明才智对西方世界的降维打击。

那专利到底如何获取垄断性利益,如何给发明人市场利益回报呢?垄断性利益的获取并不是说国家把钱给到你,虽然国家有很多鼓励创新的扶持政策,但是这个钱不是国家奖励你创新的垄断性利益,顶多算国家给的一个小红包。“垄断性利益”的正式名称是“市场独占使用权”,从名称上就可以看出这是一种权利,跟所有权利一样,权利要通过维权去实现。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国家给你了一个证,允许你就证书记载的技术在一定期限内独家使用,如果你凭证书去法院起诉,国家就会要求侵权人补偿你现金利益,但是如果你没有起诉,那么专利权也不会自动变现成金钱出现在发明人口袋里。所以,找到一家专业的服务机构,高效快速的把你的权利转换成金钱,这个钱才是国家通过专利证书奖励给你的垄断性利益。

而这个利益有多大,从根本上说,取决于你作出这个创新付出了多大的代价,给社会带来多少价值,从现实角度说,取决于为你变现的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速度。即使你的专利创造性不大,单案赔偿款不高,但是叠加上足够多的数量,也是相当可观的金额。专利申请的后续一定要附带维权,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这个权利的财富效益。

社会上还有一种声音,说专利是一个完全没有用处的权利,拿个证书而已,不用花太多钱。有部分发明人从未得到过垄断性利益,专利内容不足以支撑他们走完专利的变现程序,也就是说传说中的“专利权不稳”,所以他们从根本上不相信专利权代表的“垄断性利益”才是国家给创新的最大奖励。那么是不是专利权不稳就不能进行维权呢?

前文陈述了中国大部分专利的实质是对现有技术的非革命性的创新,所以国内业界一直流传着一句话“没有无效不掉的专利”,这句话就是对国内专利现状的最根本结论。一个专利能不能维权并不取决于它是不是稳定,而是取决于它专利文件的内容是否具有足够大的范围和暂时性的稳定性。这就像修一个水塘,所有人都知道只要水量足够大,水塘的堤坝一定会垮塌,但是没人会因为这种极端情况而不修堤坝,只会在修的时候考虑的更周全一些,能承受的水压更提高一些,尽量让堤坝不要那么容易垮塌,在它不垮塌的时候能正常作为水塘发挥作用。

专利申请就是修建多层堤坝的过程,修堤坝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借鉴过的现有技术,书写的时候还得充分考虑各个技术点在多层堤坝中的位置,提高他人冲垮这个堤坝的难度,获得更长的稳定使用期。在堤坝正常发挥作用的时间里,我们当然可以依靠有效的专利证书去完成专利变现过程,这个时间段越长我们获得的垄断性利益越大。

这里说个冷知识点,国家在立法时充分考虑了专利的不稳定性,所以明确规定“专利有效期内获得的赔偿款在执行完结后不会发生执行回转”。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权利人要在专利失效前努力奔跑着维权,只要你跑得足够快,已经装到你口袋的钱就是你的,专利失效只是吹响了这场变现过程的终点哨声而已,并不是要你吐出既得利益的信号。所以我们一直强调专利申请服务的质量很重要,作为一个财富变现的通行证,你是否放心将其交给只收你800元服务费的服务商,这个企业可以自己问问自己。

作为工业社会的最小细胞——企业,每个企业主在日常经营中为了生存都在自觉或不自觉的迭代创新,工作成果一抓一大把,但是大部分企业主都没有真正掌握住国家给予创新者最大的金钱奖励——垄断性利益,总是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止步于专利变现程序前。其实笔者更希望各位企业主能充分认识专利这个权利,能为自己的每一次创新都设置保护套。

不管是高科技行业还是低端制造业,以中国的人口基数完全可以抢占所有行业的创新点,我们把每个行业的路都走尽,自然就让国外企业无路可走,西方企业丧失市场竞争力,西方国家国力就自然衰微。我希望,每个行业的中国人在打败西方竞争者的过程中善用专利保护自己的创新,用法律助力自己加速成为全世界范围内的行业优胜者,个体成功一定会助力民族成功,会加快中华民族的民族复兴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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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箐翎律师
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法学系,自2005年开始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职业生涯遍历世界五百强企业、大型国企、法院系统;2011年起作为执业律师,专攻知识产权领域法律服务至今,拥有超过11000件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代理经验,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除此之外,更是江苏鑫律联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南京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江苏泓翎科技有限公司特别顾问。南京最佳知识产权律所、2019年南京市十佳知识产权优秀案例荣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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