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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实践中,不少当事人因不了解共有财产状况拖延了庭审,甚至造成二次开庭,增加了自己的诉累,也影响了法院的办案效率。所以,到法院离婚,制作财产清单十分必要。
离婚财产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特征和数量.
2、原物购买时的价格,如存在购买物品的发票,应一并提交给法.
3、财务购买日期、接受他人赠与的物品的日期、继承财产的期。在财产分割中,取得财产的日期对于确定其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起关键作用.
4、财产来源,即这些财产是怎样取得的.
5、财产存放地点,不动产要写明坐落地,物品要写明存放处,存款要写明账号、存于何处.
6、物品现在的使用人.
通常到法院立案时,法院会给当事人提供格式化的空白财产清单表,包括财产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项内容。当事人可以就上述项目作好准备,列明清单,提交给法院或到法院后填写空白格式清单。制作财产清单应尽可能作到详细具体,表明财产的特征。
离婚分割的财产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都要列,属于个人财产的不用列了,而且一般不用这么详细,像衣物、被褥、家具等如果价值不高不用列了,当然一定要分清楚也可以写的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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