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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思想的逐步开放,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夫妻选择不生小孩,这也算是一种新兴文化了。不过有时候看着别人一家其乐融融的样子,心里难免会有些艳羡,而这个时候往往领养一个孩子就成为了他们的选择。不过想要领养孩子,可不是光动动嘴就可以完成的,领养孩子也有着一些必备的条件,下面就让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根据我国法律,如果想作为领养人领养孩子,那么必须具备这么几个条件:
1、无子女。这里的无子女指的是领养人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与继子女。
2、领养人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通俗的来讲就是领养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很好的履行父母对子女的教养职责与义务。
3、不具有被医学上所认定的不适宜领养子女的疾病,这里主要指的还是精神疾病以及传染性疾病。
4、年满30周岁。注意,是周岁,包括30周岁本身在内。如果是夫妻共同领养,那么这个条件便由个人转移到了双方身上。
5、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6、有配偶者领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7、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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