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组清算的税收筹划如何进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15 11:54浏览量:2078

企业重组清算怎么进行税收谋划
企业重组清算包含兼并、分立、债款重组、清算等多个环节。本文结合事例对重组清算的税收谋划进行讨论。
一、经过兼并转化增值税交税人身份进行谋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小规划交税人的规范为:1.从事货品出产或许供给应税劳务的交税人,以及以从事货品出产或许供给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品批发或许零售的交税人,年应征增值税出售额(以下简称应税出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2.除第一条规则以外的交税人,年应税出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超越上述规范的为一般交税人。若小规划交税人本身不具备转化为一般交税人的条件(主要是年应税出售额未达规范),则能够考虑兼并其他小规划交税人的方法转化为一般交税人,然后享有一般交税人能够抵扣进项税额的税收优惠。
例1:甲公司归于小规划交税人,年应税出售额60万元,购货金额为55万元。乙公司为商业企业,年应税出售额50万元,购货金额为45万元(以上金额均不含税)。此刻,假定甲公司有时机兼并乙公司,且是否兼并乙公司对本身运营根本没有影响。
计划一:甲公司不兼并乙公司。
甲公司应纳增值税=60×3%=1.8(万元);
乙公司应纳增值税=50×3%=1.5(万元);
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应交纳增值税=1.8 1.5=3.3(万元)。
计划二:甲公司兼并乙公司,并请求为一般交税人。
兼并后的集团公司应纳增值税=(60 50)×17%-(55 45)×17%=1.7(万元)。
由此可见,计划二比计划一本期少缴增值税1.6万元(3.3-1.7),因而,应当采纳兼并的方法。但需求留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小规划交税人经过兼并一旦转化为一般交税人,就不能再康复为小规划交税人了。
二、经过分立将一般企业转化为小型微利企业进行谋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则,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致为25%,而小型微利企业为20%。据此,在条件答应的情况下可将大企业分立为小型微利企业,以到达下降适用税率的意图。
例2:甲企业共有两个相对独立的门市部,估计2009年年度应交税所得额为55万元,假定没有交税调整项目,即税前赢利正好等于应交税所得额。而这两个门市部税前赢利以及相应的应交税所得额都为27.5万元,从业人数70人,财物总额900万元。
计划一:保持原状。
甲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55×25%=13.75(万元)。
计划二:将甲企业依照门市部分立为两个独立的企业A和B.
A应纳企业所得税=27.5×20%=5.5(万元):
B应纳企业所得税=27.5×20%=5.5(万元);
企业集团应纳企业所得税总额=5.5 5.5=11(万元)。
由此可见,计划二比计划一少缴所得税2.75万元(13.75-11),因而,应当挑选计划二。但甲企业依照门市部分立为两个独立的企业,必定要消耗必定的费用,有可能会影响正常的运营,也不利于今后规划的扩展。因而还需权衡利弊。
三、经过挑选清偿债款方法进行谋划
债款重组是指在债款人发作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依照与债款人到达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作出退让的事项。企业债款重组可采纳以下几种方法:以现金清偿债款;以非现金财物清偿债款;债款转为本钱;修正其他债款条件,如削减债款本金、削减债款利息等。有时债款重组能够采纳以上两种或许两种以上方法的组合进行。企业在进行债款重组时,一般只涉及到流转税(增值税或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因而企业在进行债款重组前,应当核算各种重组方法下的税负巨细,终究挑选税负最低的重组计划。
例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交税人。2009年1月1日甲公司赊销一批产品给乙公司,价税算计234万元,要求乙公司于2009年6月30日之前归还。债款到期时,因为乙公司资金周转呈现困难,不能准时归还。两边于当年7月洽谈进行债款重组。终究有两个重组计划可供乙公司挑选:一是将债款的归还期限延伸6个月,6个月后只需归还债款本金234万元,革除利息。乙公司为及时获取还款现金来归还债款,须将其具有的1万件产品降价促销(单价降为每件200元)。该批产品的账面价值为160万元(每件产品为160元),公允价值(市价)为240万元(每件产品为240元),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5万元。降价促销后,可在6个月内将产品悉数出售,取得现金234万元,用于归还甲公司债款。二是乙公司相同以1万件产品赔偿债款。假定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忽略不计。
计划一:延伸债款的归还期限,一起将1万件产品降价促销用于归还甲公司债款。
乙公司应纳增值税=1×200×17%-15=19(万元);
乙公司应纳所得税=1×(200-160)×25%=10(万元);
乙公司应交税额算计=19 10=29(万元)。
计划二:以1万件产品赔偿债款。
应纳增值税=240×17%-15=25.8(万元);
应纳所得税=1×(240-160)×25%=20(万元);
应交税额算计=25.8 20=45.8(万元)。
由此可见,计划一比计划二少交税16.8万元(45.8-29),因而,乙公司应当挑选计划一。企业在挑选债款重组方法时,不能单纯考虑税负的凹凸,还应结合可能发作的坏账丢失、收账费用、财物抵债的相关费用等进行归纳考虑,然后挑选最佳的债款重组计划。
四、经过推延或提早清算日期进行谋划
企业在清算年度,应划分为两个交税年度,从1月1日到清算开端日为一个出产运营交税年度,从清算开端日到清算完毕日的清算期间为一个清算交税年度。企业的清算日期不同,对两个交税年度应税所得的影响不同。企业能够使用推延或提早清算日期的方法来影响企业清算期间应税所得额,然后到达下降应纳企业所得税的意图。
例4:甲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8月向股东会提交闭幕请求书,股东会于9月20日经过并作出抉择,清算开端日定于10月1日,清算期间为两个月。该公司财政部司理在开端清算后发现,1至9月底公司估计盈余100万元(适用税率25%),而且公司在清算初期会发作巨额的清算开销。假定整个清算期间(10月1日至11月30日)的清算丢失为150万元,其间10月1日至10月14日会发作清算开销100万元,10月15日至11月30日会发作清算开销50万元。
计划一:清算开端日定于10月1日。
出产运营年度(1月1日至9月30日)应纳企业所得税=100×25%=25(万元);
清算年度(10月1日至11月30日)发作清算丢失150万元,不交纳企业所得税。
计划二:清算开端日定于10月15日。
出产运营年度(1月1日至10月14日)应纳企业所得税=(100-100)×25%=0(万元);
清算年度(10月15日至11月30日)发作清算丢失50万元,不交纳企业所得税。
由此可见,计划二比计划一少缴企业所得税25万元,因而,应当挑选计划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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