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12 04:32浏览量:2645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作劳作胶葛,当单位在与劳作者之间发作胶葛时,往往就会拿不存在劳作联系来说事。而关于劳作者来讲,此刻就要搜集相关依据来证明与单位之间是存在劳作联系的,这样才干更好的保护本身合法利益。那么薪酬条能够作为依据运用吗?
薪酬条能够作为依据运用。
一、承认劳作联系的依据有哪些
原劳作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作联系有关事项的告诉》规则,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确定两边存在劳作联系时可参照下列凭据:
(1)薪酬付出凭据或记载(职工薪酬发放花名册)、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载;
(2)用人单位向劳作者发放的作业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作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载;
(4)考勤记载;
(5)其他劳作者的证言等。
其间,(1)(3)(4)项的有关凭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而,劳作者在平常应当留意保存好自己的作业证、服务证、考勤卡、薪酬条等与作业相关的资料,以便在必要时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怎样搜集确定劳作联系的依据?
首要, 劳作合同是劳作者在用人单位作业的重要依据,也是在处理劳作争议的重要依据。
其次,劳作者与用人单位未签定劳作合同的劳作联系,在法律上称之为现实劳作联系。在现实劳作联系之下,劳作者处于一个晦气的弱势位置,用人单位一旦随意免除劳作者的劳作联系或许侵略劳作者的合法权益时,劳作者将很难成功有用的保护本身的合法权益,假如劳作者的合法诉求很多得不到处理,将对劳作联系的调和发作晦气影响。
在未签劳作合同的情况下,就要搜集可证明劳作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作联系的依据,此刻要留意:
榜首,不要等发作劳作胶葛的时分才去搜集依据,要在劳作胶葛发作前,就留意搜集那些能够用于确定现实劳作联系的依据。劳作者在未与用人单位签定劳作合同的情况下,往往还缺少维权认识,不懂得在平常作业时一有时机就能够搜集一些能证明现实劳作联系的有力依据。
假如劳作胶葛时因劳作者工伤发作的补偿引起的,那么要记住在劳作局工伤确定科室提出工伤确定请求时,往往要求做证人证言的工友有必要在场并现在仍在该用人单位上班的而且要数位这样条件的工友做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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