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人包括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10 23:47浏览量:1775
我国《著作权法》第9条把它分为两类:一类是作者,即直接创造著作的人;另一类对错作者,便是经过某种法律关系取得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许不合法人单位。
一、作者
作者是指直接创造著作的公民。
由此可见,构成作者的要件有两个:
1)只需公民即天然人才能成为作者,法人或不合法人单位不能成为作者。公民成为作者,享有著作权,是根据他们对文学、艺术和科学著作的创造而发生的。
从年纪和行为才能上看,无论是成年人仍是未成年人,是具有彻底行为才能的人仍是约束行为才能的人,只需有创造才能,并有著作面世,均能够成为作者,他们依法对自己创造的著作享有著作权。从创造人员从事的工作上看,无论是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著作的专业人员,仍是从事其他工作的非专业创造人员,但凡创造了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著作的,均称为作者。因而,作者不等于作家,作者的规模远远要比作家的规模大。
2)只需进行创造才能成为作者。所谓创造是指直接发生文学、艺术和科学著作的智力活动,便是将自己的思维、情感和品格等,充沛地表现在文学、艺术和科学著作上。假如仅仅为别人创造著作进行组织工作,供给一些咨询定见、物质条件或进行一些其他辅助性劳作,不能视为创造,也就不能称为作者。
从作者构成的要件中能够知道,在著作权主体中,作者归于榜首著作权主体或原始著作权主体,他们对自己创造的著作享有的著作权不行不合法掠夺。如或人因犯盗窃罪而被逼迫劳作改造,并被掠夺了政治权力,但他对自己依法创造的著作仍享有著作权,并不因他遭到刑事处分而损失或掠夺其著作权。
二、非作者
便是指按照《著作权法》第9条第2项规则,其他按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许不合法人单位。
1)公民。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取得著作权的途径有两条:
一是经过承继取得著作权。被承继人生前创造了著作,作者逝世后,假如没有对著作立下遗言,那么就应按法定次序承继著作的著作权。这些承继人尽管没有创造过著作,但由于作者的逝世,作者的有些权力仍在《著作权法》维护的期限内,承继人就能够依法取得这些著作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假如被承继人生前立有遗言,则应按遗言承继优先于法定承继次序承继作者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二是经过合同转让取得著作权。作者经过合同的方法,向其他公民转让著作权中财产权的一部或悉数,如向海外进行版权交易,托付别人创造著作等,都归于合同转让方法取得著作权。
2)法人或不合法人单位。法人或不合法人单位取得著作权的方法也有两种:
一是经过法律规则取得著作权。如我国《著作权法》第15条规则:“电影、电视、录像著作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拍摄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力由制造电影、电视、录像著作的制片者享有。”电影制片人在我国都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电影制片厂,因而,电影著作除署名权外,其他著作权均归电影制片厂享有。类似于电影制造方法的电视著作,其著作权(除署名权外)归制片人享有。根据我国有关行政法规规则,私家不得制造电视剧。因而,电视著作的著作权也归法人享有。但对录像著作的录制没有严厉的规则。一般来说,录像制片人绝大多数是法人或不合法人单位,但也有公民个人或合伙摄制录像著作的。所以大部分录像著作的著作权归法人或不合法人单位享有,单个的也或许归个人享有。
二是经过合同约好取得著作权。《著作权法》第17条规则了托付著作的著作权归属,托付人能够经过合同,向作者付出劳务费,而取得著作权。如某工厂托付某一位工程师规划一张产品图纸,两边在合同中约好,某工厂付出劳务费,产品规划图的著作权归某工厂享有。但《著作权法》第17条中所说到的著作权托付合同,同民法中的托付合同有着实质的不同,不能把它们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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