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期限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28 01:54浏览量:2032
现在,大部分务工人员以为在工作中受伤,单位就要确定他为工伤,不知道要向有关部分提出请求工伤确定。有些单位的老板在工人受伤后不及时请求工伤确定,员工也不去请求,待时效往后工人才处处上访。那么,工伤确定期限规则是多久?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工伤确定期限规则
劳作者经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令途径保护本身合法权益,或许请求工伤确定、工作病确诊与判定等,必定要留意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请求。假如超过了法定时限,有关请求或许不会被受理,致使本身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工伤保险条例》清晰规则:“员工发作事端损伤或许依照工作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判定为工作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工作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提出工伤确定请求。遇特殊状况,经报劳作保证行政部分赞同,请求时限能够恰当延伸。”“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则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的,工伤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工作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域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提出工伤确定请求。”尽量与用人方缔结书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施行8年多来,仍有不少外来工还不知道国家有劳作法,打工不知道要签劳作合同,现在至少有95%以上的劳务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定劳作合同。虽然与用人单位存在现实劳作联系的劳作者,也依法享有劳作保证权力,可是,假如劳作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定劳作合同,劳作者的权益依然有或许难以得到全面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清晰规则,劳作合同是劳作者与用人单位树立劳作联系、清晰两边权力和责任的协议,树立劳作联系应当缔结劳作合同。一是因为两边没有签定劳作合同,劳作者有必要经过其他途径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作联系,假如劳作者不能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作联系,则其各种劳作保证权益将难以得到保护。二是假如劳作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定劳作合同,则劳作者难以证明两边有关薪酬等事项的一些口头约好,致使这些两边口头约好的劳作保证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劳作者对劳作行政部分作出的工伤确定定论不服的,应先向作出工伤确定定论的劳作行政部分的上级行政机关请求行政复议,对复议决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申述。《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则,请求工伤确定的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该员工所在单位对工伤确定定论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对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留意保存相关依据。劳作者经过劳作保证督查、劳作争议裁定、行政复议等法令途径保护本身合法权益,或许请求工伤确定、工作病确诊与判定等,都需求供给证明自己建议或案子现实的依据。
假如劳作者不能供给有关依据,或许会影响本身权益。因而,劳作者在平常的工作中应留意保存有关依据包含: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依据,如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作合同或许与用人单位存在现实劳作联系的证明资料、薪酬单、用人单位签定劳作合同时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免除或停止劳作联系通知书、出勤记载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依据,如工作中介组织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组织的依据,如发作工伤或工作病后的医疗确诊证明或许工作病确诊证明书、工作病确诊判定书、向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寄出告发资料等的邮局回执;
4、来源于劳作保证部分的依据,如劳作保证部分奉告投诉受理成果或查办成果的通知书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则,提出工伤确定请求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工伤确定请求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作联系(包含现实劳作联系)的证明资料;
(三)医疗确诊证明或许工作病确诊证明书(或许工作病确诊判定书)。
此外,工伤确定请求表应当包含事端发作的时刻、地址、原因以及员工损伤程度等基本状况。因为不少劳务工法制观念淡漠,乃至有的底子不懂法,当自己的合法利益遭到危害时要拿起法令武器维权。假如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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