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陷害罪侵犯的对象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03 06:56浏览量:2296
假如行为人有报复栽赃行为的,是需求承当相应的刑事责任的。违法都是有损害目标的,比方盗窃罪的损害目标是行为人的财产权,强奸罪损害的目标是妇女。那么,报复栽赃罪侵略的目标是什么呢?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本罪损害的目标,只限于指控人、申述人、批判人、告发人这四种人。依据宪法第41条的规则,上述指控人、申述人、批判人、告发人在提出指控、申述和批判定见时,不得捏造现实进行诬告陷乱不然,不只不归于本条的维护目标,假如情节严重,还应当按照本法第243条诬告栽赃罪论处。
什么是报复栽赃罪
报复栽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对指控人、申述人、批判人、告发人施行报复栽赃的行为。
1、客体要件。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力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这儿的民主权力是指公民的批判权、申述权、指控和告发权。这些权力是我国公民享有的重要的民主权力,是公民行使办理国家权力的一个重要方面,遭到国家法律的严厉维护
本罪损害的目标,只限于指控人、申述人、批判人、告发人这四种人。依据宪法第41条的规则,上述指控人、申述人、批判人、告发人在提出指控、申述和批判定见时,不得捏造现实进行诬告陷乱不然,不只不归于本条的维护目标,假如情节严重,还应当按照本法第243条诬告栽赃罪论处。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对指控人、申述人或批判人、告发人施行冲击报复栽赃的行为。行为人有必要是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即违背有关规则,超出职权范围,假借公事名义,栽赃别人,在这个含义上说,报复栽赃行为是一种不尽职行为。报复栽赃的力式多种多样,如制作种种理由或托言,不合法克扣薪酬、奖金,或开除公职、党籍,或降职、降薪,或限制学术、技术职称的鉴定等等。假如所采纳的报复栽赃行为与行为人的职权没有关系,则不构本钱罪。如行为人对指控人进行身体损伤的行为,就不是滥用职权,因此不构本钱罪。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从事公事的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不可能滥用职权报复栽赃别人的,假如施行了报复栽赃行为,应依据其行为的性质和侵略的客体,构成什么罪,就以什么罪论处。
4、片面要件。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直接成心,而且具有报复栽赃别人的意图。假如没有报复栽赃的意图,而是因为政策水平不高,思想方法片面片面,工作作风简略粗犷、对现实未能查清等原因,对指控人、申述人、批判人、告发人处理不妥,致使其遭受丢失的,归于工作上的失误,不构成违法。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地,无妨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