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概念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10 12:30浏览量:1229
一、概念及其构成
环境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环境维护监督办理责任的国家机关作业人员严峻不担任任、导致发作严峻环境污染事端,致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丢失或许形成人身伤亡的严峻成果的行为。
( 一 ) 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国家对维护环境防治污染的办理制度。环境是人类本身赖以生存和展开的根底。维护环境是全部单位和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更是环境保沪部分及其作业人员的责任。环境维护部分的作业人员,因严峻不担任任,形成严峻环境污染事端,导致公私资产严峻丢失或许人员伤亡的,是一种严峻的不尽职行为,直接损害了环境维护部分的正常办理活动,因而,有必要依法予以刑事制裁。
( 二 )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体现为严峻不担任任,导致发作严峻环境污染事端,致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丢失或许形成人身伤亡的严峻成果的行为。
榜首,有必要有严峻不担任任的行为。严峻不担任任,是指行为人有我国《环境维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维护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法令及其他有关法规所规则的关于环境维护部分监管作业人员不实行责任,作业极不担任的行为。实践中,严峻不担任任的体现多种多样,如对建设项目使命书中的环境影响陈述不作仔细查看,或许防治污染的设备不进行查看检验即同意投入生产、运用;对不契合环境维护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发现污染危险,不采纳预防措施,不依法责令其整理,以防止污染事端发作;对形成环境严峻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提出期限管理定见而不提出管理定见;或许尽管提出定见,令其整理、但不仔细查看、监督是否整理管理以及是否契合条件;应当现场查看排污单位的排污状况而不作现场查看,发现环境遭到严峻污染应当陈述当地政府的却不陈述或许虽作陈述但不及时;等等。
第二,严峻不担任任的行为有必要导致严峻环境污染事端的发作,致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丢失或许形成人身伤亡的严峻成果,才干构本钱罪。
所谓环境污染、是指因为有关单位违背法令、法规规则,任意、私行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许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流行症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致使土地、水体、大气等环境的物理、化学、生物或许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动,致使影响环境的有用使用、损害人体健康或许损坏生态环境,形成环境恶化的现象。所谓环境污染事端,则是因为环境污染致使在使用这些环境的过程中形成人身伤亡、公私产业遭受丢失成果。
依据 1999 年 9 月 16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规范的规则》 ( 试行 ) 的规则,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
1 、形成直接经济丢失 30 万元以上的;
2 、形成人员逝世 1 人以上,或许重伤 3 人以上,或许轻伤 10 人以上的;
3 、使必定区域内的居民的身心健康遭到严峻损害的;
4 、其他致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丢失或许形成人员伤亡严峻成果的景象。
第三,严峻不担任任行为与形成的严峻丢失成果之间,有必要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这是确认刑事责任的客观根底。严峻不担任任行为与形成的严峻损害成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扑朔迷离,构本钱罪,应当追查刑事责任的,则是指严峻不担任任行为与形成的严峻损害成果之间有必定因果联络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别主体,便是负有环境维护监督办理责任的国家机关作业人员,详细是指在国务院环境维护行政主管部分、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环境维护行政主管部分从事环境维护作业的人员,以及在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分、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戎行环境维护部分和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办理部分中,按照有关法令的规则对环境污染防治施行监督办理的人员。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藏、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分中按照有关法令的规则对资源的维护施行监督办理的人员,也可以构本钱罪的主体。负有环境维护监督办理责任的国家机关,既包含对环境维护作业施行一致监督办理作业的各级环境行政主管部分,也包含环境维护的协管部分,即按照有关法令规则对环境污染防治施行监督办理的其他部分,例如: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分责安排海洋环境的查询、监测、监督、展开科学研究,并主管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和防止海洋倾倒废物污染损害的环保作业;港务监督部分担任船只排污的监督及查询处理、港区水域的监督;戎行环保部分担任军用船只排污的监督和军港水域的监督;各级交通部分的航政机关担任对船只污染施行监督办理;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渔业办理部分依据各自的责任对机动车、船只污染大气施行监督办理;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的土地、矿藏、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分,别离按照《土地办理法》、《矿藏资源法》、《森林法》、《野生动物维护法》、《草原法》、《渔业法》、《水法》的规则以有关资源的维护施行监督办理。
由此可见,本罪主体规模非常广泛,并不局限于某一特定部分,凡对环境维护施行监督办理责任的作业人员,不管在政府的何种部分作业,都可以构本钱罪。
( 四 ) 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有必要出于过错,即针对发作严峻环境污染事端,致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丢失或许形成人身伤亡的严得成果而言,是应当预见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许尽管预见但却轻信可以防止,致使发作了这种严峻成果。
二、处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刑法条文]
第四百零八条 负有环境维护监督办理责任的国家机关作业人员严峻不担任任,导致发作严峻环境污染事端,致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丢失或许形成人身伤亡的严峻成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19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三、不尽职违法案件
(十七)环境监管渎职案(第408条)
环境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环境维护监督办理责任的国家机关作业人员严峻不担任任,不实行或不仔细实行环境维护监管责任导致发作严峻环境污染事端,致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丢失或许形成人身伤亡的严峻成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
1.形成直接经济丢失30万元以上的;
2.形成人员逝世工人以上,或许重伤3人以上,或许轻伤10人以上的;
3.使必定区域内的居民的身心健康遭到严峻损害的;
4.其他致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丢失或许形成人身伤亡严峻成果的景象。
一、本罪的违法主体是指负有环境维护监督办理责任的国家机关作业人员。本罪的片面方面是过错或直接成心。本罪的客观方面,体现为严峻不担任任,导致发作严峻环境污染事端,致使公私产业遭受重 大掼失或许形成人身伤亡的严峻成果的行为。
二、所谓严峻环境污染事端,国家环保局1987年9月10日发布《陈述环境污染与损坏事端的暂行办法》中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为严峻环境污染事端:
(一)直接经济丢失在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不含十万元)的;
(二)人员发作显着中毒症状、辐射损伤或许或许导致伤残成果的;
(三)人群发作中毒症状的;
(四)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遭到影响的;
(五)对环境形成较大损害的。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