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2021-07-13 09:47浏览量:0

发生交通事故时,造成财产损失是避免不了的,严重的甚至会造成人身伤亡,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事故的责任或者赔偿有争议的,可以提起诉讼,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诉讼流程,具体步骤有哪些?下面由听讼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道路交通事故诉讼流程,具体步骤有哪些

一、道路交通事故诉讼流程

1、搜集证据、材料;

至少要准备:

(1)、原、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A、 原告自身所需的材料:

a、个人的,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子女关系、配偶关系证明,上述都为复印件

b、法人的,需要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B、证明被告身份的材料:

a、个人的,需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

b、法人的,需要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局登记档案

(2)、原告或受害人遭受交通事故的证据,

至少需要:交通事故认定书、住院治疗证明、医疗费发票

2、诉前财产保全(可选);

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讼。

3、准备民事诉状、证据;

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

4、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经常居住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如需要申请伤残鉴定、三期鉴定的,也可以在此时同时以申请书形式一并提出递交给立案庭。

5、安排伤残等级鉴定、三期鉴定;

法院指定一个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及营养期、误工期、护理期鉴定。

(当然该鉴定也可以在交警队委托鉴定,鉴定机构可能不同,效果基本差不多)

6、举证;

法院立案后,在法院的举证期限内可以补充举证,例如

7、开庭核对人员、是否回避;

8、陈述诉讼请求;

9、法庭调查;

对双方证据进行质证;互相询问;法官询问。

10、法庭辩论;

针对案件焦点进行辩论

11、调解(可选);

是否愿意调解,可以由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12、最后陈述;

13、法院出具调解或判决文书。

二、交通事故诉讼的注意事项

(一)由于某种原因目前人们在进行机动车交易时未严格遵循过户登记手续,对车辆挂靠、租赁、使用等方面管理亦不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主体往往牵涉到登记车主、实际车主、借用人或者是承租人、雇佣人、挂靠人等多方人员。保险公司作为第三者责任商业险和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承保人亦直接作为共同被告或者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今后还可能会出现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机构为诉讼主体的案件,诉讼主体较为复杂。

(二)诉前财产保全的困境。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那么必须在法定时间内提起诉讼,但是由于往往医疗没有终结,无法进行伤残鉴定,因此求偿金额无法确定。如何处理,还要和能否查找车主等情形结合考虑。可以考虑先起诉、再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诉求等方案。

(三)必须认识到,交通事故责任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法律性质不同。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法官和当事人都把交警部门所认定的事故责任等同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为依据,认为无交通事故责任则无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典型的例子是超载车辆上的乘客,其无需承担交通事故行政责任者,但其明知车辆超载仍搭乘超载车辆,对扩大的损失也是有过错的,因承担一部分的民事赔偿责任。

(四)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唐*亮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五)交通事故损害纠纷发生后,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道路交通事故诉讼流程,具体步骤有什么”问题进行的解答,道路交通事故诉讼流程包括搜集证据、材料;诉前财产保全;准备民事诉状、证据;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律咨询。

  • 相关标签: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