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险待遇规定你知道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19 02:26浏览量:1901

劳动保险待遇规则劳动保险待遇的规则:因工挂彩、残废待遇的规则:甲、工人与职工因工挂彩,应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治疗。如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无法治疗时,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转送其他医院治疗,其悉数治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劳动保险待遇规则你知道吗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劳动保险待遇规则
劳动保险待遇的规则:
因工挂彩、残废待遇的规则:
甲、工人与职工因工挂彩,应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治疗。如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无法治疗时,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转送其他医院治疗,其悉数治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担负。在医疗期间,薪酬照发。
乙、工人与职工因工挂彩确认为残废时,按下列情况,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交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
一、彻底损失劳动力不能作业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搀扶者,其因工残废抚恤费数额为自己薪酬百分之七十五,付至逝世时止。
二、彻底损失劳动力不能作业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搀扶者,其因工残废抚恤费数额为自己薪酬百分之六十,付至康复劳动力或逝世时止。
三、部分损失劳动力尚能作业者,应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给予恰当作业,并按其残废后损失劳动力的程度,交给因工残废补助费,至退职养老或逝世时止,其数额为残废前自己薪酬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但与复工时自己薪酬算计,不得超越残废前自己薪酬。具体方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则之。
四、残废情况的确认与改变,由残废检查委员会检查。具体方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则之。
疾病、非因工挂彩、残废待遇的规则:
甲、工人与职工疾病或非因工挂彩,应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治疗,如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无法治疗时,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转送其他医院治疗,有必要住院者,得住院治疗。其治疗费、住院费及一般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担负;宝贵药费、就医路费及住院时的膳费由自己自理。
乙、工人与职工疾病或非因工挂彩停止作业医疗时,其医疗期间接连在三个月以内者,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每月发给其自己薪酬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接连医疗期间在三个月以上时,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交给疾病或非因工挂彩救济费,其数额为自己薪酬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至能作业或确认为残废,或逝世时止。但接连罢工医疗期间以六个月为限,超越六个月者按丙款残废退职待遇处理。具体方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则之。
丙、工人与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挂彩致成残废,彻底损失劳动力不能作业而退职者,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交给非因工残废救济费,其数额为自己薪酬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至康复劳动力或逝世时止。如有其他经济来源能够保持日子,此项非因工残废救济费不予发给。具体方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则之。
丁、工人与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疾病时,得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免费诊治,一般药费折半,宝贵药费、就医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及其他悉数费用,均由自己自理。
工人与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逝世时待遇的规则:
甲、工人与职工因工逝世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悉数工人与职工平均薪酬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依其供养的直系59亲属人数每月交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自己薪酬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养者失掉受供养的条件时停止。具体方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则之。
乙、工人与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挂彩逝世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交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悉数工人与职工平均薪酬一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交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自己薪酬三个月至十二个月。具体方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则之。
丙、工人与职工因工挂彩致成残废,彻底损失劳动力不能作业退职后逝世时,应按本条乙款规则的待遇交给丧葬补助费与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丁、工人与职工退职养老后逝世时,及非因工残废彻底损失劳动力不能作业退职后逝世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交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悉数工人与职工平均薪酬一个月。
戊、工人与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逝世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交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死者年龄在十周岁以上者,其数额为该企业悉数工人与职工平均薪酬一个月的三分之一,一周岁至十周岁者为平均薪酬一个月的四分之一,不满一周岁者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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